坚决贯彻落实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内容,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!
1963年式迫擊炮
跳至導覽
跳至搜尋
1963年式迫擊炮是新中國第一代迫擊炮,口徑60mm。
概述
在解放戰爭中,解放軍大量繳獲和接收了國民黨軍的民31式迫擊炮,並裝備自己。新中國成立後,根據民31式迫擊炮,研製出新式迫擊炮,命名為1963年式60mm迫擊炮。該炮1963年設計定型,1964年生產定型並裝備部隊。
整體情況
1963年式迫擊炮由炮管、炮架、座板、瞄準鏡及附件等4部分組成。該炮的炮身部分由炮管、炮尾、撞針和炮箍環及提把組成,身管後端面和炮尾內平面精密配合以密閉發射燃氣,炮尾安裝有撞針。在射擊的時候,炮彈底火撞擊撞針,從而擊發。
1963年式迫擊炮可發射1963年式殺傷榴彈、1963年式迫擊炮長彈以及超口徑的1963年式120炮榴彈。該炮炮身長618mm,炮管長550mm,不含瞄準鏡全炮質量12.5kg,瞄準鏡質量0.3kg炮身質量4.5kg,炮架質量4.6kg、座板質量3.48kg。其最大射程為1429mm,最小射程70m,理論射速為30—35發/分鐘,高低射界40°-80」,方向射界左右各4.2°,最大炮口初速1400m/s,最小炮口初速70m/s、攜帶方式為一人背負,炮班人數5人。